关于组织开展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督学点)学生收费情况自查自纠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6-28 点击数:

各校外教学点(督学点):

近期我院对2024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籍学生进行收费情况抽样调查,本次共计调查了40位学生,来自2个教学点(督学点),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 17位学生学费交给教育机构,其中,一位学生一次性缴纳三年学费。

2. 2位学生交了平台费,其中,一位学生交了300元,一位学生记不清数额。

3. 4位学生交了教材费,其中,两位学生未收到教材,一位学生收到货不对版的教材。

4. 2位学生交了学杂费,具体数额记不清。

   与此同时,我院也收到关于教学点(督学点)向学生收取学位论文指导费的投诉。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严禁设点单位、校外教学点以任何名义搭车收费”,为加强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收费管理工作,现要求各教学点(督学点)对202220232024三个年级的收费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于202471017:00之前将自查自纠报告发送至邮箱jxjy01@gdpu.edu.cn

自查自纠报告直面问题,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1. 是否存在学生向教育机构缴交学费的情况?如有,有多少学生存在该种情况?缴交金额分别是多少?

2. 是否存在缴纳平台费、教材费、学杂费、论文指导费等情况?如有,具体列出各类情况的人数、金额。

3. 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忌套话、空话。


广东药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