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智惠教育自考培训中心核心课程统考考风不严考纪混乱的情况通报与责令整改公告

作者: 时间:2024-06-28 点击数:

惠州市智惠教育自考培训中心(以下称:智惠教育)于2013年成为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2023年转型成为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督学点,由继续教育学院参照校外教学点管理模式及要求进行管理。

2024年6月23日上午9:30,我校举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2级核心课程统考,校本部及10个校外教学点同时开考。为了解各教学点核心课程统考组织管理情况及学生考试情况,加强考试管理及考风考纪建设,我院分别于6月19日以口头通知的方式、6月20日以工作函方式通知该点做好迎检准备。6月23日8:50巡考组3人到达智惠教育的考场,该点2位负责人也已到达考场。9:30开考后,巡考组即前往考场进行巡视,但在检查中发现该点考风不严、考纪混乱,表现最为突出的问题如下:

1.考场秩序混乱。巡考员在考生桌面发现同时有几门课程试卷,其中既有核心课程统考试卷,也有非统考试卷。

2.存在考前泄露答案的情况。巡考员发现非统考试卷中夹带了有“智惠教学点”字样的答案纸,该答案纸印刷风格一致,采用的是我校试题答案模版。

3.存在考生无证参加考试的情况。巡考员在考试现场发现部分学生未将身份证放于桌面,遂要求学生提供身份证进行核查,学生无法提供。

4.监考员严重失职。监考员未对考生进行身份核查,违规发放课程考试试卷,当巡考员发现考场违纪问题后,对监考员进行询问,监考员一问三不知,且回答“不是这样发卷的吗?我不知道考什么科目,只知道是护理学类考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第三条“压实高校的办学主体责任”中要求“对存在违规行为或不符合办学要求的校外教学点要及时整改或者撤销”,现责令惠州市智惠教育自考培训中心作如下整改:

1.于7月1日之前完成本学期监考员的培训工作,并于7月3日之前将培训资料发送至邮箱jxjy01@gdpu.edu.cn,包括参训监考员情况一览表(含姓名、电话)、现场照片等;

2.于7月15日之前完成2022级本学期课程的改卷工作,并将全部的考试试卷和学生考试成绩盖章按要求封装好,于7月18日之前派专人送至校本部;

3.按校本部要求规范组织本学期2024级课程期末考试,严肃考风考纪,做好迎检准备;

4.于9月10日之前将2023级、2024级本学期课程考试试卷和学生考试成绩盖章按要求封装好,派专人送至校本部。

根据《广东药科大学与惠州市智惠教育自考培训中心举办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联合办学协议》第二条“甲方权利与义务”第4点“定期开展校外教学点检查和风险评估”,第三条“乙方权利与义务”第1点“服从甲方关于联合办学的日常管理,服从甲方的生源划分和招生录取安排”、第6点“负责课程考试工作;负责将考试卷和所有的学生考试成绩盖章后提交甲方审核、备案,并按照甲方规定上报成绩”、第10点“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甲方有关招生、教学与学生管理等规定”,第六条“违约责任”第2点“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甲方提出后合理期限内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为更好地督促惠州市智惠教育自考培训中心的整改工作,规范该点的教学组织管理,现做出如下决定:

1.立即完成考风考纪整改,再次出现类似问题,则取消该点2025年督学资格。

2.该点按《广东药科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教学水平评估指标及评分标准》进行自查自纠,于7月30日之前向校本部提交自查自纠报告。

3.自查自纠之后,向校本部申请实地检查,校本部收到申请后择期组织专家对该点进行教学检查,具体如下:

(1)按照《广东药科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教学水平评估指标及评分标准》从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监控、师资管理、学生管理等方面进行材料检查,实地检查教学场地、考试场地,专家现场对检查情况进行评分。

(2)召集任课教师代表、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等进行座谈交流。具体方式为该教学点提供名单、联系方式,校本部进行召集。

4.教学检查合格后一个月内启动2024年度工作经费返还工作。如不合格,则继续整改,返款延期,于再次整改之后提交实地检查申请,校本部择期组织专家进行检查。

5.上述两次教学检查连续不合格,则终止双方合作。



广东药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