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药科大学关于学历继续教育的声明

作者: 时间:2023-03-22 点击数:


近日,我校继续教育学院收到数位2023级新生反馈广东明辰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对外谎称与我校存在合作,以学历继续教育的名义取学生学费。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正常招生秩序和办学声誉,现严正声明如下

1.学生所述的深圳明辰教育机构(广东明辰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并非我校学历继续教育备案设置的校外教学点合作单位,我与该公司没有任何合作。

2.广东药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备案设置的教学点可以通过学院官方网站查询链接为https://jxjy.gdpu.edu.cn/zsxc/zsjh.htm),除前述网站链接中所列教学点外,我校未授权或委托其他任何个人、中介机构代理招生,请学生谨慎甄别谨防上当受骗

3.我校严格按照广东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费,学费按学年收取,各个校外教学点不得代收学费,学生学费直接交到学校财务账户,缴费方式为通过“广东药科大学公众号˙校园统一支付平台”交费。建议广大学生对某些教育培训机构代收学费,特别是一次性收取三年学费的行为予以警惕和审慎对待。我校从未委托教育培训机构代收学费。

4.校再次提醒广大学生,遇到校外教培机构以我校名义招生、收费等可疑情况,应及时与我校咨询核实,审慎对待培训费、学费等重大费用的支付,保护自身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

5.我校再次声明,冒用我校校名校誉误导学生诈骗学生财物、损害我校声誉名誉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机构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联系地址: 广州市海珠光汉直街40号广东药科大学大学宝岗校区21号楼109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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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官方网站:https://jxjy.gdpu.edu.cn/


特此声明



广东药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