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情况公示

作者: 时间:2023-03-17 点击数:

                广东药科大学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情况公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工作的通知》(粤教规函〔2023〕1号)文件要求,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原则同意11个校外教学点的设置,要求对设点单位的资格条件常态检查,严格标准,以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工作导向贯穿办学全过程,规范和落实教学过程,保证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办学水平。拟设置教学点单位公示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1

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

2

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

3

梅州市卫生职业技术学校

4

佛山市南海区方正卫生教育培训中心

5

珠海市香洲区华南卫生技术培训中心

6

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

7

惠州市智惠教育自考培训中心

8

吴川市志诚培训学校

9

深圳思达培训中心

10

惠州市惠城区厚德教育培训中心

11

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


拟停招校外教学点(1个):广东省德诚职业培训学院

如对上述公示单位有异议,请联系学院办公室。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7日-2023年3月24日

联系人:邓老师,020-34074985,19170382@qq.com



广东药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