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药科大学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增设校外教学点公示

作者: 时间:2024-12-09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要求,为满足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需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优势特色、发展规划、监管能力,同时充分考虑地方人才需求状况对校外教学点布局进行科学合理规划。经对申报单位资格审查、专家入校考察、专家论证,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我校拟在广州和粤北地区增设校外教学点。现将拟设教学点单位情况进行申报前公示。设教学点单位申报材料存放于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以供查验。

一、反映问题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公示时间

20241210日至1218日止。

三、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广东药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

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光汉直街40

联系电话:020-34356481 

电子邮箱:jxjy01@gdpu.edu.cn


附件:1.2025年拟增设校外教学点情况一览表


广东药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129

附件1

2025年拟增设校外教学点情况一览表


序号

单位名称

性质

类型

主管部门

备注

1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

民办

高职院校

广东省教育厅

新增

2

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

民办

高职院校

广东省教育厅

新增

3

韶关市浈江中等职业学校

民办

中职学校

韶关市教育局

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