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药科大学是全国三所药科大学之一,是华南地区最早开办药学系列专业的高等学府。学校依托药学、医学、护理、公共卫生、食品、化妆品等领域的学科专业优势开展非学历教育。2024年被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认为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获准开展包括公共营养师、健康管理师、社群健康助理员、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健康照护师在内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为了提高我校学生的专业技能与职业素养,增强综合竞争力,拓宽就业途径。现面向我校在校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等级认定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生对象
本次培训面向广东药科大学在读应届毕业生(2025届),在读研究生。各工种相关职业和专业见(附件1)。
学生类别 |
申报条件 |
报考等级 |
在读本科生 |
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
三级 |
在读研究生 |
三级 |
二、培训班概况
工种 |
培训时间 |
培训内容 |
社群健康助理员 |
2025年2月12日—3月14日 |
职业概论与职业道德基本知识、互联网与信息技术知识、社群健康调查研究的研究方法、营养食品卫生基本知识、运动健康基本知识、健康档案的建立和使用、社群健康的培训、指导与研究等。 |
健康管理师 |
2025年2月12日—3月14日 |
健康管理概论、临床医学基础知识、预防医学基础知识、常见慢性病、健康教育学、营养与食品安全、身体活动基本知识、心理健康、中医养生学基础知识、康复医学基础知识、健康信息学等。 |
公共营养师 |
2025年2月12日—3月14日 |
膳食调查和评价、人体营养状况测定和评价、营养咨询和教育、膳食指导和评估、食品营养评价、社区营养管理和营养干预等。 |
农产品食品检验员 |
培训将在每月第3周之前进行,具体培训日期和时间由认定机构另行通知 |
农产品安全知识、农产品检验技术、食品微生物学、食品化学分析、农产品储存与运输、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实践操作和实验室管理等。 |
健康照护师 |
职业道德、人体结构知识、生理卫生知识、常用药物服用知识、常用医学检验项目及临床意义、中医养生保健知识、运动与康复知识、护理基础知识等。 |
当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有科目未通过,可免费参加下一期同工种的培训班学习 |
三、培训方式
1. 日常学习平台:广东药科大学非学历教育平台(http://px1031.webtrn.cn)。
2. 冲刺培训平台:考前30天内腾讯会议直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 实操培训平台:广东药科大学赤岗校区实训室(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健康照护师需要实操培训)。
四、审核报名时间及缴费流程
1. 考生将个人申报材料扫描合成一个PDF文档,命名为“姓名+职业(工种)+级别”,发送至各学院辅导员处,具体材料见(附件2),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20日。
2. 各学院辅导员将汇总文件发送至jxjy02@gdpu.edu.cn进行审核,审核时间1月20日—2月4日。
3. 邮件审核通过后,进行网络报名及实名认证:
(1) 考生登录报名网址http://gdpu.zhhn100.com,根据申报条件完成报名,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网络报名时间2025年2月4日-2月11日。
(2) 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服务网站(https://ggfw.hrss.gd.gov.cn)进行实名认证,并在认证审核通过后进入广东药科大学统一支付平台进行缴费,缴费操作指引详见附件4。实名认证及缴费时间2025年2月12日—2月23日。
4. 纸质版材料邮寄
考生完成网络报名后,将纸质版申报材料寄至广东药科大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
收件信息:广州市海珠区海幢街道光汉直街40号广东药科大学宝岗校区北区,丛老师16607661026。
五、收费标准
工种 |
收费标准 |
备注 |
公共营养师 健康管理师 |
680 |
包含认定费380、培训费300(学习包+考前冲刺课+模拟题) |
社群健康助理员 农产品食品检验员 健康照护师 |
675 |
包含认定费375、培训费300(学习包+考前冲刺课+模拟题) |
六、成绩判定标准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采用百分制,成绩判定标准如下:
1. 各工种理论和实操科目均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者为合格,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 考生单科成绩合格的,保留合格科目成绩一年(自首次认定之日起计算)。在合格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通过的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考仍不通过的需重新认定,按正考方式处理。
3. 所有科目成绩不合格的,需重新认定,按正考方式处理。
4. 缺考考生参照补考方式进行。
七、证书发放
经认定合格人员,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的编码规则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规范样式要求,由广东药科大学印制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该证书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可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网站查询(http://zscx.osta.org.cn、http://jndj.osta.org.cn)
八、咨询电话
联系人:丛文俐16607661026、张老师18312020128
QQ咨询群:892614965
九、注意事项
1.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 如遇国家职业技能认定政策调整或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认定时间和场地的,将根据最新政策文件要求进行相应调整,并提前向考生通知。
3. 凡因考生个人原因(非公共突发事件)不能按时参加当期认定的,一律视为缺考,缺考考生参照补考方式进行。
附件:
1. 各工种相关职业和专业列表
2. 考生报名材料清单
3.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系统个人报考操作指引
4. 广东药科大学统一支付平台使用指引
5. 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
6. 工作年限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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