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论证会

作者: 时间:2023-11-02 点击数:

1026下午我校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论证会在宝岗校园5号楼318会议室举行。我校继续教育学院院长由天辉、南方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刘理、广州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纪泽泉,我校药学院、中药学院、护理学院、临床医学院、健康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基础医学院的领导和相关专业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时军参加了本次论证会议。会议由继续教育学院院长梁文丽主持。

 会上,继续教育学院对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高等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我校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管理,保证人才培养规格和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指南》《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参考标准》等文件要求,继续教育学院于6月29日启动我校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围绕立德树人、育人为本,结合学校专业特点和专业特色,适应新时代对人才的需求,构建符合学校特色的新时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培养体系,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修订阶段性工作已经完成。

会上,药学院、中药学院、护理学院、临床医学院、健康学院相关专业负责人培养目标、基本原则、课程体系、职业能力拓展、毕业要求等方面对药学、中药学、护理学、临床医学、康复治疗技术等五个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进行了汇报。

专家组组长由天辉教授主持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论证环节。校内外专家和教师代表对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稿进行了论证审议,一致通过同意药学(高起专、专升本、高起本)、中药学((高起专、专升本)、护理学(高起专、专升本)、临床医学(专升本)、康复治疗学(专升本)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稿。专家组认为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稿规划设计合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学基本文件,编制流程规范。同时,专家组从培养目标、毕业年限与要求、课程体系、线上线下教学学时数、学位授予等方面对人才培养方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药学院、中药学院、护理学院、临床医学院、健康学院表示,将根据论证意见继续完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稿。继续教育学院将依照文件精神扎实做好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助力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提质培优”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