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二级单位: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广东药科大学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广药大〔2023〕82号)等文件要求,夯实继续教育改革基础,实现我校继续教育的高质量发展,现开展2026年度校级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
(一)继续教育品牌课程建设项目
此项目包括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所申报的课程须已投入使用一个课程周期,具有较好的教学成效,受学习者欢迎。其中:学历继续教育课程,应为纳入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非学历教育课程优先支持老年教育课程、社区教育课程、乡村振兴教育课程。鼓励聚焦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等重点战略部署建设品牌课程,鼓励面向“双十”产业集群等重点领域,面向新型职业农民、农民工、退役军人、产业工人、职工等重点人群建设品牌课程。不得将全日制教育课程直接作为继续教育课程申报。所申报的品牌课程要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注重课程思政建设。课程内容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符合意识形态安全要求。课程负责人须政治素质硬,业务能力优,育人意识强。项目团队成员均没有违反师德师风的情况。团队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学历继续教育品牌课程建设限课程负责人申报,该类别拟立项10项。申报非学历继续教育课程不限额,学历继续教育课程采用限额申报,各二级学院申报名额见表1。
表1 学历继续教育课程申报名额
学院名称 |
名额 |
学院名称 |
名额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2 |
基础医学院 |
1 |
护理学院 |
1 |
药学院 |
1 |
中医学院 |
3 |
中药学院 |
1 |
食品科学学院 |
2 |
医药信息工程学院 |
1 |
医药化工学院 |
2 |
继续教育学院 |
1 |
|
|
(二)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分四类,分别是:学历继续教育改革创新项目、非学历教育改革创新项目、“三教”协同发展改革创新项目、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实践应用创新项目。项目理念先进,能够遵循终身教育规律,能够适合学习者学习特点,能够探索国内外终身教育的理论与改革实践前沿,符合教学改革与发展趋势。项目在体制机制、教学模式、评价模式、改革举措、师资队伍建设、学习支持服务、教学渠道或平台搭建等某个环节有创新。项目团队合理,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项目方案的核心设计者和项目实施的具体牵头人。鼓励有继续教育经验的一线教学或管理人员申报项目。方案科学合理,项目实施方案指向解决教学实践中的具体问题,要有创新性和可操作性。预期成果合理,项目实践具有推广价值,能够发挥示范作用。该类别拟立项15项,学历继续教育改革创新项目采用限额申报,各二级学院申报名额分配见表2。其余三类不限项。
表2 学历继续教育改革创新项目申报名额
学院名称 |
名额 |
学院名称 |
名额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2 |
外国语学院 |
1 |
护理学院 |
2 |
基础医学院 |
2 |
中医学院 |
2 |
药学院、临床药学院 |
2 |
食品科学学院 |
2 |
中药学院、中药资源学院 |
2 |
医药化工学院 |
2 |
医药信息工程学院 |
1 |
|
|
继续教育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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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申报条件和限项条件
(一)申报条件
1. 学历继续教育品牌课程建设项目和改革创新项目面向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升本层次开课课程,各课程建设情况见附件1(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见https://jxjy.gdpu.edu.cn/info/1078/1595.htm)。
2. 非学历教育课程建设项目面向校内外培训课程,课程学时数不低于16学时,内容系统、完整。
(二)限项条件
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1. 所主持省级或校级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尚未通过结题再次申报同类别项目;
2. 本次申报同时申请主持多个项目。
三、建设要求
项目建设要求参见《广东省2024年度学习型社会建设(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建设指南》(附件2)。
四、评审及立项
继续教育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并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校级项目优先向广东省学习型社会建设(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进行推荐。
五、建设周期和验收
建设周期为2年,建设期满后由继续教育学院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通过验收认定为校级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工程项目。对于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出版的具有继续教育特色的教材,主编单位为广东药科大学,第一主编为项目组成员,将予以继续教育教材建设类项目认定。
六、经费支持
继续教育学院对立项项目给予经费支持。具体如下:
1.继续教育品牌课程建设项目:网络课程建设费+1万元/项(如网络课程前期已建设,则不给予网络课程建设费,网络课程建设情况见附件2)。
2.学历继续教育改革创新项目、非学历教育改革创新项目:2万元/项。
3.“三教”协同发展改革创新项目、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实践应用创新项目:4万/项。
七、材料报送
由各学院按照要求组织申报和遴选,遴选结果须在院内公示3天。纸质材料盖章件一式一份于2026年3月14日12:00前交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包括申报书(附件3)、申报汇总表(附件4)、公示情况。同时将电子版(包括申报汇总表及申报书的PDF和word版,公示情况PDF版)发至jxjy01@gdpu.edu.cn,邮件命名为“2026年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工程申报材料+学院名称”,逾期视为放弃。
八、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工作联系人:吴老师,电话:13724112690。
附件:1.广东药科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升本课程建设情况一览表
2.广东省2024年度学习型社会建设(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建设指南
3.广东药科大学2026年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工程项目申报书
4.广东药科大学2026年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广东药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