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药科大学2026年第三季度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

作者: 时间:2026-07-16 点击数: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关于同意广东药科大学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函》(粤技服〔2024195 号)批复,我校具备面向社会开展健康管理师、公共营养师、社群健康助理员、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共 6 个工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质。

相关说明

依据《关于开展 2026 年碳排放管理员等 12 个职业技能等级统一认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6107 号)文件规定,公共营养师已纳入全省统一认定工种范畴。后续该工种报考、考核工作虽仍在我校开展,但考试将全面执行全省统一时间、统一命题、统一评价标准,试题统一从省级题库抽取。考核模式调整后,原有校内自主组织补考渠道将同步关停,为平稳完成新旧考核模式衔接,现就公共营养师 2026 年第三、四季度分类考试安排专项说明如下:(12026 年第三季度安排公共营养师第三季度仅开设补考专场,考试时间为 2026 9 12 日。报考仅限前期在我校参加考试、单科成绩合格且合格科目尚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本场为我校最后一期自主组织的补考,逾期不再增设补考场次,后续所有补考均统一纳入全省统考管理。(22026 年第四季度安排第四季度组织公共营养师全省统一认定考试,预计考试时间为 2026 12 6 日。凡首次报考本公共营养师及往期考试两科均未合格的考生,均需报名参加第四季度全省统考,请相关考生持续关注我校后续发布的统考专项公告。

一、认定职业(工种)范围

健康管理师(三级)、公共营养师(三级、四级)、社群健康助理员(三级、四级)、养老护理员(三级、四级)、健康照护师(三级、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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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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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具体考试时间、考场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 所有报考流程须在截止日期前完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 考生可于考前3天起,登录考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提前核对个人信息。

三、申报条件及材料

(一)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 年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1 号)及对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执行,详见附件 1

(二)申报材料

考生须按照《广东药科大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材料清单》(附件 2),根据报考类型规范准备并提交材料。

四、收费标准.

依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 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26 号)核定,收费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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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认定工作组织实施

(一)申报材料提交及审核

本次认定接受个人报考与集体报考,材料审核不通过的将予以退回,并标注退回原因;考生可根据退回原因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

1.个人报考

考生本人登录广东药科大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业务保障系统(http://gdpu.zhhn100.com),选取对应职业(工种)及等级完成线上报名。考生报考时须严格参照《专业报考材料模板》(附件 3)或《职业报考材料模板》(附件 4)整理个人报考材料,整合生成一份以本人姓名命名的 PDF 并上传至报考平台,资格审核结果可在该平台实时查询,具体报考操作指引详见附件 5

2.集体报考

由机构统一收集考生报考资料,完成初步审核后打包提交至邮箱 jxjy02@gdpu.edu.cn 进行复审,最终审核结果通过原报名渠道反馈。

除提交个人申报材料外,报送单位需额外提交《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生资格审核情况记录表》《考生信息导入模板》(附件 67)。

(二)费用缴纳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缴费期限内,登录广东药科大学统一支付平台完成相关费用缴纳,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当期报考资格,缴费操作指引详见附件 8

(三)报考确认

所有考生均需登录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实名制管理平台技能人才评价系统(简称 广东省实名制系统)完成报考确认,未按时确认视为放弃当期认定。

广东省实名制系统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OUPX/#/matterHandling,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9

提交纸质材料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按要求于考前15天提交纸质版个人申报材料,未按时提交纸质材料将影响认定资格。

1.纸质材料清单及要求

①个人申报表:按个人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无涂改,单面打印并手写签名;

②身份证复印件及佐证材料:严格参照《广东药科大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材料清单》准备,材料清晰、完整、有效。

2.收件信息

收件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海大道 283 号广东药科大学赤岗校园继续教育学院117,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

联系电话:16620461837

提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建议使用顺丰快递)

(五)考点安排

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遵循就近原则,安排至广东药科大学省内认定考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答题时间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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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成绩公布及复核

认定成绩将于认定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须在成绩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复核申请(逾期及其他时间段不予受理),广东药科大学将在受理复核截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答复考生

七、证书发放

根据《关于印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数据工作指南〉的通知》(中就培发〔20221 号)、《关于做好我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数据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技服〔2022151 号)文件要求,经认定合格人员,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的编码规则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规范样式要求,由广东药科大学印制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该证书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可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证书领取时间与方式另行通知。

查询网址:http://jndj.osta.org.cn

八、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恪守诚信原则,如实、准确填写申报表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认定机构将实施全过程报考资格审查。一经查实考生存在伪造、篡改或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行为,将立即取消其当次报考及认定资格;对于已获证人员,如在后续随机抽查中发现申报材料不实,将依法追回并注销证书,同步撤销其证书备案信息及官方网站公示记录。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相关责任均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针对涉及一人多证预警的考生,需填写《一人多证情况说明》(附件10),并向我校提交已获证书的相关报考材料,以便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核确认。

(三)如遇国家职业技能认定政策调整或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认定时间和场地,将根据最新政策文件要求进行相应调整,并提前通知考生。

(四)凡因考生个人原因(非公共突发事件)不能按时参加当期认定的,一律视为缺考。缺考考生参照补考方式进行,费用不予退还。

(五)考试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规定时间抵达准考证指定的考场,并主动配合监考人员进行身份核验。凡证件不齐备或拒不配合核验的考生,一律禁止入场。

(六)若当期认定相应职业的理论知识或专业技能任一科目合格,成绩保留一年。考生可在一年内报名参加不通过科目补考,且只能参加一次补考。

九、联系方式

1.联系人(微信同号)

16620461837 黄老师

19876108076 朱老师

2.QQ咨询群

1群:892614965

2群:811695630

3群:1057037212(推荐)

4群:711256120(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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