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广东药科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经2026年6月18日广东药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决定授予刘海华等26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现将学士学位授予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6月26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广东药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反映,逾期视为无异议。反映情况要有具体事实证明材料并署实名,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广东药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江海大道283号广东药科大学赤岗校园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13660591452
广东药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6月22日
附件
一、理学学士(19人)
药学专业(8人)
刘海华 黄彩红 彭海雅 江燕鸣 鞠 莉 李妙玲 方紫晴 李淑云
护理学专业(6人)
刘素珍 翟瑞琴 李明娟 刘 晶 郑婉花 陈 萍
康复治疗学专业(1人)
潘雅玲
中药学专业(4人)
王 燕 叶志忠 段隽曦 黎 萍
二、医学学士(7人)
临床医学专业(7人)
张育星 熊丽玲 唐婷婷 陈琪琪 马佩如 周一铮 吴 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