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我校2026年6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刘海华等26人学士学位的公示

作者: 时间:2026-06-22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广东药科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经2026618日广东药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决定授予刘海华26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现将学士学位授予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6622至2026626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广东药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反映,逾期视为无异议。反映情况要有具体事实证明材料并署实名,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广东药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江海大道283号广东药科大学赤岗校园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13660591452



广东药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622


附件

一、理学学士19

药学专业(8人)

刘海华  黄彩红  彭海雅  江燕鸣   莉  李妙玲  方紫晴  李淑云


护理学专业(6人)

刘素珍  翟瑞琴  李明娟   晶  郑婉花  


康复治疗学专业(1人)

潘雅玲


中药学专业(4人)

燕  叶志忠  段隽曦  


二、医学学7人)

临床医学专业(7人)

张育星  熊丽玲  唐婷婷  陈琪琪  马佩如  周一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