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广东省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的精神。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系列文件规定《关于公布广东省2024年第二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的通知》(粤人社函〔2024〕90号)和《关于同意广东药科大学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函》(粤技服〔2024〕195号)文件精神,广东药科大学拟于2026年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职业(工种)范围
认定职业(工种)范围包括:公共营养师(四级、三级)、健康管理师(三级)、社群健康助理员(四级、三级)、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四级、三级)、健康照护师(四级、三级)、养老护理员(三级、四级)。
二、认定时间

一、申报条件及材料
(一)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1号)规定的申报条件(附件1)和现行国家职业标准中学历及相关职业专业等要素,进行动态更新。
(二)申报材料
考生须按照《广东药科大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及对应报考类型的材料模板(专业报考参照附件3-1,职业报考参照附件3-2)的要求,准备和提交个人申报材料。
二、收费标准
参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26号)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三、申报条件及材料
(一)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1号)规定的申报条件(附件1)和现行国家职业标准中学历及相关职业专业等要素,进行动态更新。
(二)申报材料
考生须按照《广东药科大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及对应报考类型的材料模板(专业报考参照附件3-1,职业报考参照附件3-2)的要求,准备和提交个人申报材料。
四、收费标准
参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26号)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职业(工种) |
等级 |
理论知识 (元/人次) |
专业技能(元/人次) |
合计 (元/人次) |
健康管理师 |
三级 |
150 |
230 |
380 |
营养师 (公共营养师) |
三级、四级 |
150 |
230 |
380 |
农产品食品检验员 |
三级、四级 |
65 |
310 |
375 |
社群健康助理员 |
三级、四级 |
65 |
310 |
375 |
健康照护师 |
三级、四级 |
65 |
310 |
375 |
养老护理员 |
三级、四级 |
65 |
310 |
375 |
五、认定工作组织实施
(一)申报材料提交及审核
考生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并整理好个人申报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姓名+职业(工种)+级别”,发送至邮箱jxjy02@gdpu.edu.cn。
(二)缴费
通过审核的考生在广东药科大学统一支付平台缴纳认定费(见附件4)。
(三)提交纸质材料
根据要求,考生应提交纸质版个人申报材料至广东药科大学。
1.注意事项
①个人申报表:由考生按个人实际情况填写,需确保信息真实无误及无涂改情况,并单面打印,手写签名。
②身份证复印件及佐证材料:参照《广东药科大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材料清单》。
2.收件信息
广州市海珠区江海大道283号广东药科大学赤岗校园,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16620461837。
(四)考点安排
根据考生报名情况,遵循就近原则,安排至广东药科大学省内认定考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答题时间及方式
职业(工种) |
等级 |
理论知识 |
专业技能 |
答题方式 |
健康管理师 |
三级 |
90分钟 |
90分钟 |
机考 |
营养师 (公共营养师) |
三级、四级 |
90分钟 |
90分钟 |
机考、笔试 |
社群健康助理员 |
三级、四级 |
90分钟 |
60分钟 |
机考、笔试 |
养老护理员 |
三级、四级 |
90分钟 |
60分钟 |
机考、实操 |
健康照护师 |
三级、四级 |
90分钟 |
60分钟 |
机考、实操 |
农产品食品检验员 |
三级 四级 |
90分钟 |
150分钟 120分钟 |
机考、实操 |
六、成绩公布及复核
认定成绩在认定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于成绩对外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核申请,其他时间段不接收成绩复核申请。广东药科大学在受理成绩复核截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答复学生。
七、证书管理
根据《关于印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数据工作指南〉的通知》(中就培发〔2022〕1号)、《关于做好我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数据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技服〔2022〕151号)文件要求,经认定合格人员,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的编码规则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规范样式要求,由广东药科大学印制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该证书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可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网站查询,证书领取时间与方式另行通知。
查询网址:http://jndj.osta.org.cn
八、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遵守诚信准则,确保所填写的申报表信息真实无误,并按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认定机构将持续开展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若发现考生存在伪造、篡改或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行为,将立即取消其报考认定考试资格。对于已通过认定考试获得证书的人员,若在后续随机抽查中发现其申报材料存在不实情况,将追回证书并予以注销,同步撤销该证书在官方网站的公示信息,相关责任由考生个人全额承担。
(二)涉及“一人多证”情况的考生,需填写《“一人多证”情况说明》(附件5),并向我校提交已获得证书的相关报考材料,以供对其报考条件进行再次审核。
(三)如遇国家职业技能认定政策调整或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认定时间和场地,将根据最新政策文件要求进行相应调整,并提前通知考生。
(四)凡因考生个人原因(非公共突发事件)不能按时参加当期认定的,一律视为缺考,缺考考生参照补考方式进行,费用不予退还。
(五)考试当日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准考证上指定的考场配合监考员完成身份核验。证件携带不齐全或不配合监考员完成身份核验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六)若当期认定相应职业的理论知识或操作技能任一科目合格,成绩保留一年,考生可在一年内报名参加不通过科目补考,且只能参加一次补考。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
16620461837 黄老师;16607661026 丛老师
QQ咨询群:
1群:892614965
2群:811695630
3群:1057037212(推荐)
4群:711256120(推荐)
质量监督:
020-34356481
附件:1.2026年广东药科大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时间安排表
2.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
3.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
4.工作年限证明及个人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