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费缴纳的严正声明

作者: 时间:2025-12-12 点击数:

近日,2025年成人高考录取工作刚刚结束,个别机构和个人冒用广东药科大学名义违规收取学费,严重误导考生,损害我校声誉及考生经济利益。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特声明如下:

学费按学年分三年缴纳,学生须本人通过“广东药科大学”微信公众号“校园支付”端口在线完成。学校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个人代收、预收学费,亦不存在“一次性缴清三年学费”的情形。

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收费标准:专升本3510元/学年,高起专3250元/学年。除学费外,学校不收取平台费、服务费、学杂费、教材费等任何其他费用。

任何冒用我校名义、校誉进行虚假宣传、收取费用或实施诈骗的行为,均属违法。学校将依法追究相关机构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请广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严格按我校官方渠道和流程缴费,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如发现违规收费,请及时向学院反馈。

联系电话:020-34356481

电子邮箱:jxjy01@gdpu.edu.cn  

特此声明!


广东药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