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药科大学是全国三所药科大学之一,是华南地区最早开办药学系列专业的高等学府。学校依托药学、医学、护理、公共卫生、食品、化工等领域的学科专业优势开展非学历教育。2024年被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认为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根据《2025年度广东药科大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广东药科大学拟于2025年9月开展第三季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职业(工种)范围
营养师(公共营养师)、健康管理师、社群健康助理员、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
二、时间安排
职业 (工种) |
级别 |
报名时间及安排 |
认定日期 |
认定时间及科目 |
健康 管理师 |
三级 |
1.7月15日~ 8月15日,考生提交申报材料,认定机构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2.8月1日~8月20日,审核通过的考生登录考务平台报名。 3.8月15日~ 8月20日,审核通过的考生登录广东省实名制系统进行报考确认。 |
9月13日至 9月15日 |
09:00—10:30 (理论知识) 11:00—12:30 (专业技能) |
营养师 (公共营养师) |
三级 四级 |
14:00—15:30 (专业技能) 16:00—17:30 (理论知识) |
社群健康 助理员 |
三级四级 |
1.7月15日~ 8月15日,考生提交申报材料,认定机构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2.考生登录广东省实名制系统,进行报考确认(具体时间由认定机构通知)。 |
每月第3周,具体考试时间由认定机构通知 |
理论知识 专业技能 |
健康 照护师 |
养老 护理员 |
三、申报条件及报考材料
(一)申报条件
根据各工种国家职业标准和《关于执行〈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申报条件的通知》(粤技服〔2023〕51号)对应的申报条件执行,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1。
(二)申报材料
考生需按要求如实提交的申报材料见附件2。
四、收费标准
参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26号)执行。
职业(工种) |
等级 |
理论知识 (元/人次) |
技能操作(元/人次) |
合计 (元/人次) |
健康管理师 |
三级 |
150 |
230 |
380 |
营养师 (公共营养师) |
三级、四级 |
150 |
230 |
380 |
社群健康助理员 |
三级、四级 |
65 |
310 |
375 |
健康照护师 |
三级、四级 |
65 |
310 |
375 |
养老护理员 |
三级、四级 |
65 |
310 |
375 |
五、认定工作组织实施
(一)申报材料审核
1. 本次认定接受考生个人报考以及集体报考。认定机构将对考生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若审核不通过,将退回报名申请并反馈审核意见,考生根据审核意见补充相关材料后重新提交。
2. 报送要求:考生需将所有申报材料汇总至一个压缩文件,命名为“姓名+职业(工种)+级别”,申报材料模板见附件3。
3. 报送方式:个人报考由考生自行将申报材料压缩包报送至指定邮箱审核;集体报考由报送单位统一收齐考生申报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核后分别打包压缩报送指定邮箱审核复审。广东药科大学在籍学生报考由所属二级单位统一报送并提交资格审核情况记录表(附件8);成人学历继续教育在籍学生报考由所属教学点统一报送并提交资格审核情况记录表(附件8)。
4. 报送地址:jxjy02@gdpu.edu.cn。
5. 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8月15日17:00。
6. 未按期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接受补交。
(二)考务平台报名
1. 考生密切留意群通知,工作人员将在群内公布审核通过名单。报考材料审核通过后,考生需在考务平台进行报名,其中补考考生由工作人员进行考务平台报名操作。
2. 考务平台:http://gdpu.zhhn100.com,具体操作见附件4。
3. 考务平台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8月20日。
(三)缴费
考生需在考前25天缴纳认定费用,缴费指引见附件5。
(四)广东省实名制系统确认报考
1. 考务报考平台报考后,考生需自行登录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实名制管理平台技能人才评价系统(简称“广东省实名制系统”),进行实名认证及报考确认。
2. 如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完成报名确认的,即视为放弃当期认定。
3. 广东省实名制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
4. 广东省实名制系统确认报考截止时间:2025年8月20日。
(五)提交纸质材料
1.考生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并进行考务系统报名、实名认证及报考确认后,应根据要求于考前20天,由考生本人或机构递交以下资料至广东药科大学:
1) 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请表(原件);
2)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 各项学历证明复印件;
4) 各项工作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工作年限证明及承诺书、社保缴纳记录等相关材料(所选申报条件如需提供年限证明则按实际提交,否则不需提交);
5) 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所选申报条件如需提供相关证书则按实际提交,否则不需提交)。
2.收件信息
收件人及联系方式:职业技能认定中心,166 2046 1837
收件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海幢街道光汉直街40号广东药科大学宝岗校区北区5号楼307办公室
(六)考点安排
根据考生报名情况,遵循就近原则,安排至广东药科大学省内认定考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七)答题时间及方式
职业(工种) |
等级 |
理论 |
实操 |
答题方式 |
健康管理师 |
三级 |
90分钟 |
90分钟 |
机考 |
营养师 (公共营养师) |
三级、四级 |
90分钟 |
90分钟 |
机考、笔试 |
社群健康助理员 |
三级、四级 |
90分钟 |
60分钟 |
机考、笔试 |
养老护理员 |
三级、四级 |
90分钟 |
60分钟 |
机考、实操 |
健康照护师 |
三级、四级 |
90分钟 |
60分钟 |
机考、实操 |
六、成绩公布及复核
认定成绩在认定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通过“广东药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公众号查询。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于成绩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核申请,考点于截止受理成绩复核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答复学生,逾期不予受理。
七、证书发放
经认定合格人员,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的编码规则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规范样式要求,由广东药科大学印制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该证书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可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网站查询(http://zscx.osta.org.cn、http://jndj.osta.org.cn),证书领取时间与方式另行通知。
八、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遵守诚信准则,确保所填写的申报表信息真实无误,并按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认定机构将持续开展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若发现考生存在伪造、篡改或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行为,将立即取消其认定考试资格。对于已通过认定考试获得证书的人员,若在后续随机抽查中发现其申报材料存在不实情况,将追回证书并予以注销,同步撤销该证书在官方网站的公示信息,相关责任由考生个人全额承担。
(二)如遇国家职业技能认定政策调整或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认定时间和场地的,将根据最新政策文件要求进行相应调整,并提前向考生通知。
(三)凡因考生个人原因(非公共突发事件)不能按时参加当期认定的,一律视为缺考,缺考考生参照补考方式进行,费用不予退还。
(四)考试当日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并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准考证上指定的考场配合监考员完成身份核验。证件携带不齐全或不配合监考员完成身份核对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五)若当期认定相应职业的理论知识或操作技能任一科目合格,成绩保留一年,考生可在一年内报名参加不通过科目补考,且只能参加一次补考。
九、联系方式
微信号:166 2046 1837
Q Q咨询群:811695630
咨询电话: 166 2046 1837 丛老师

附件:
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
2.考生申报材料清单(专业报考、职业报考)
3.申报材料模板(专业报考、职业报考)
4.广东药科大学统一支付平台使用指引
5.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系统个人报考操作指引
6.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2025版)
7.工作年限证明及个人诚信承诺书
8.2025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生资格审核情况记录表
广东药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