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医药膳师考试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2-24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2016---203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15号)文件精神广东药科大学依托在中医药领域的深厚学科底蕴与专业优势,紧贴广大民众对于药膳食疗养生的迫切需求,充分发挥中医药膳食疗的养生保健作用开展中医药膳师考试。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考试:

1. 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等医卫工作者;

2. 各类养生机构、康复中心、保健中心、健康管理机构等相关从业人员

3. 有志于从事药膳养生事业或打算从事药膳相关行业的自主创业人员

4. 追求健康、热爱药膳养生文化的人员

5. 大中专本科院校医学专业的在校学生

6. 从事健康咨询、保健品销售、绿色科普等相关行业就业创业人员;

7. 致力于从事中医药健康调理的工作人员;

8. 对中医药有浓厚兴趣的非相关专业爱好者

二、考试报名

1. 报名时间:长期接受报名,每月5日后报考的人员将纳入下月考试安排。

2.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登录广东药科大学非学历教育管理平台,按照平台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流程。

报名二维码如下:

3. 收费标准

费用名称

收费标准

考试费

188元/人次


三、考试内容

中医药膳师考试实行统一命题,以《中医药膳师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考试采取闭卷形式,共100道选择题,每道题目1分,总分100分。具体考试内容为:中医药膳概述、中医药膳的特点、分类和应用、中医药膳学的理论基础、中医药膳制作的基本技能、药膳原料、药膳配方、四季药膳养生。考试大纲及参考教材参见附件内容。

四、考试时间及形式

1.考试时间每月28日20:00-22:00

2.试形式:本次考试采用线上形式进行,考生需统一在指定平台作答。

五、成绩判定与补考规定

1. 中医药膳师考试采用百分制,考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2. 首次考试未通过者可参加次月补考,需重新缴纳考试费用。

3. 因考生个人原因(非公共突发事件)未能按时参加当期考试的,视为缺考,报名费不予退还。缺考考生如需再次参加考试,按照补考流程重新缴纳考试费用。

六、证书颁发

经认定合格考生,由广东药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颁发《中医药膳师证书》通过“广东药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方公众号进行查询验证。

七、联系方式

考试联系人:李老师,13416075082;

培训联系人:陈老师,13318816235。

附件:1. 中医药膳师考试大纲

      2.中医药膳师考试参考教材



广东药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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