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广东药科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经2024年4月30日广东药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决定授予江慧玲等57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现将学士学位授予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3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广东药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反映,逾期视为无异议。反映情况要有具体事实证明材料并署实名,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广东药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光汉直街40号广东药科大学宝岗校区21号楼继续教育学院一楼教务科107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20-34075035
广东药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5月6日
附件
一、理学学士(55人)
药学专业(34人)
江慧玲 余玉兰 关妙妍 李燕珍 刘紫菱 李金玲 张 宇
赖洁莹 黄露妹 廖翠花 黄 欣 蔡飞燕 唐倩芬 陈朝明
潘秀丽 符思敏 李 敏 陈佩岚 梁锡添 钟润仪 冯浩妍
黄欑恒 李 明 陈 虹 陈江兆 李小娟 何梓君 陈晓诗
周小兵 李少琪 黄燕徐 吴明惠 陈婉婷 冯嘉瑜
护理学专业(9人)
黄 容 张慢慢 丁 蓉 陈洁汝 刘瑞玲 苏紫婷 周 倩
谢燕群 何嘉怡
中药学专业(12人)
谢彩云 许丽妹 刘 毅 袁雪媛 黄慕棋 董 敏 谭春瑜
沈倩仪 廖伟生 梁爱燕 曾熙雯 伦艳芬
二、医学学士(2人)
临床医学专业(2人)
叶玉婷 陆 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