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东药科大学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工程2024年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2-04 点击数:

校内各相关二级单位: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广东药科大学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广药大〔2023〕82号)等文件要求,构建我校高质量继续教育新体系,夯实继续教育改革基础,实现我校继续教育的高质量发展,现开展2024年度校级继续教育高质量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项目类别、申报名额和建设要求

(一)课程建设类项目

1. 该类别拟立项5项,各学院申报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名称

申报名额

学院名称

申报名额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护理学院

2

外国语学院

1

临床医学院

1

基础医学院

1

健康学院

1

药学院

2

继续教育学院

1

中药学院

2



2. 建设要求

面向继续教育专升本层次开设的所有课程,基于自建慕课、继续教育专属在线课程(SPOC),运用数字化教学工具对课程进行创新应用,制定并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教学设计,鼓励开展翻转课堂,通过参与式、讨论式、案例式、项目式教学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参与度。课程建设内容要符合成人教育学生学习特点,凸显成人教育特色,

(二)继续教育教师团队项目

1. 该类别拟立项1项,各学院申报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名称

申报名额

学院名称

申报名额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中药学院

1

外国语学院

1

护理学院

1

基础医学院

1

临床医学院

1

药学院

1

健康学院

1

2. 建设要求

以课程(群)为单位,打造主讲教师、辅导教师相结合,校内教师与校外教师相结合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创新团队,打造若干团队建设协作共同体,提升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师资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综合支持服务能力。

(三)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包括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教育)

1. 该类别拟立项10项,各学院申报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名称

申报名额

学院名称

申报名额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护理学院

2

外国语学院

1

临床医学院

1

基础医学院

1

健康学院

1

药学院

2

继续教育学院

2

中药学院

2



2. 建设要求

   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按照项目性质分为研究性教改和实践性教改。研究性教改主要面向教学管理人员,所研究问题应密切结合岗位,并具有一定宏观性、普遍性;实践性教改主要围绕教学实践具体问题开展研究,并注重研究成果的实践检验和运用。本次申报以实践性教改为主。

(四)继续教育综合改革类项目

1. 该类别包括示范性继续教育基地社区教育示范基地继续教育产教融合实践基地建设项目,2024年度拟立项3项,各学院申报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名称

申报名额

学院名称

申报名额

继续教育学院

1

护理学院

1

药学院

1

临床医学院

1

中药学院

1

健康学院

1

2. 建设要求

(1)示范性继续教育基地

服务国家和区域重大发展战略、产业转型升级需要,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面向社会成员多样化的学习需求进行建设。在健全体制机制、提升学历继续教育、优化非学历继续教育、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培训深度融合、建立人才培养培训质量评价机制、提高培养培训质量等方面凸显创新和特色。

(2)社区教育示范基地

面向社区、服务居民,探索社区教育基地多元共建机制。按照提高社区成员生活质量、人文精神素质、技术技能水平,助推社区和谐发展的要求,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广受欢迎的学习活动,鼓励开展标准化建设,不断完善基地条件、提升基地服务能力。多方面推进社区教育创新发展,探索社区居民学习成果应用,创新社区教育学习形式、开发社区教育特色资源、本土化资源。

(3)继续教育产教融合示范基地

鼓励教学团队完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体制机制,探索校企协同育人模式,构建“实体+”校企育人共同体,实现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现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从而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面向范围和限项条件

(一)面向范围

课程建设类项目和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类项目面向纳入继续教育专升本层次2024版人才培养方案(见继续教育学院网站https://jxjy.gdpu.edu.cn/info/1078/1595.htm)的课程,课程基础较好、特色鲜明、质量较高。

(二)限项条件

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1. 所主持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尚未通过结题再次申报同类别项目;

2. 本次申报同时申请主持多个类别项目;

3. 不具备副高级或以上职称(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除外)。

三、材料报送

由各学院按照要求组织申报和遴选,遴选结果须在院内公示3天。申报汇总表、公示截图须加盖公章,连同申报书(1式1份)于2024年3月8日17:00前交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jxjy01@gdpu.edu.cn,邮件命名为“2024年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工程申报材料”+“学院名称”,逾期视为放弃。

四、评审及立项

继续教育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并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本次获立项项目将在省级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申报时优先考虑。

五、经费支持

继续教育学院对本次立项项目给予经费支持。经费分两次划拨,立项后先划拨80%的经费,通过验收后,再划拨20%。具体如下:

(一)课程建设类项目:支持经费4-6万元。

(二)继续教育教师团队项目:支持经费4-6万元。

(三)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支持经费2万元。

(四)继续教育综合改革类项目:支持经费4-6万元

六、建设周期和验收

建设周期为2年,建设期满后由继续教育学院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通过验收认定为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工程校级项目。对于课程建设类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出版的具有学历继续教育特色的教材,主编单位为广东药科大学,第一主编为项目组成员,将予以继续教育教材建设类项目立项。

七、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工作联系人:郭老师,电话:(020)34074460,13360019223。


                                               广东药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