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精神,从2023年开始,全面实行学费由学生本人按年度到“广东药科大学”公众号缴交,所有校外教学点或个人不得收取学生学费,无需交其他费用(例如:平台费、学杂费、教材费等)。
学费标准:专升本、高起本3510元/年, 高起专(专科)3250元/年。缴费方式:通过手机微信关注公众号“广东药科大学”,点击进入-为你服务-校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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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药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