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药科大学关于2021年省级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立项项目配套经费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粤教职函〔2022〕12号)文件精神,为尽快启动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结合学校实际并经专家论证,继续教育学院自筹资金,拟订相关项目配套经费分配方案。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5月18日至5月24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经费分配方案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反映。
联系人:吴畅渠;电话:020-34356481;电子邮箱:185349529@qq.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光汉直街 40 号;邮政编码:510240
序号 |
项目类别 |
预算经费(万元) |
1 |
示范性继续教育基地 |
90 |
2 |
优质继续教育网络课程 |
4 |
3 |
社区教育示范基地 |
6 |
4 |
优质资源进社区建设项目 |
4 |
5 |
继续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实践项目 |
2 |
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
2022年5月18日